人才培养新动向:济南幼师高专将试点培养初中起点本科幼儿教师

来源:系办   作者:   编辑:   发布日期:2013-06-18   点击数:

本报讯(记者 魏海政)记者近日从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该校将从今年起与齐鲁师范学院合作,试点为济南市定向培养初中起点六年制(以下简称“2+4”)本科层次学前教育教师,提高幼儿教育工作者的学历层次和专业化水平,推动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据介绍,济南今年将首批招收200名“2+4”学生。招生对象为具有济南市户籍的初中应届毕业生,其中考成绩不低于济南市区普通高中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且志愿从事学前教育事业。报考“2+4”学生须面试合格,面试内容主要是考查与测量考生从事幼儿教育所需的基本素质和发展潜能,包括语言表达、身体素质、仪容举止、动作协调性、艺术素质、心理素质及特长等方面。“2+4”学生在提前批录取,录取时中考成绩相同的,以面试成绩录取。

济南“2+4”学生入学后,前两年由济南市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通过济南市教育局注册中职学校学生学籍,按照中职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管理。期满经学校测试合格,参加当年全省春季高考,被录取者升入本科层次学习4年,由齐鲁师范学院按相关规定注册高等学校学生学籍并管理。

“2+4”学生采用联合培养的方式,实行分段培养。前两年以济南幼儿高等师范专科学校培养为主,后四年将以齐鲁师范学院培养为主。修业期满成绩合格者,由齐鲁师范学院颁发本科学历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未被录取进入后四年学习的学生,进入济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专科层次再学习三年。

“2+4”学生前两年中职教育阶段的资助、免学费政策,以及后四年本科阶段的助学贷款、生活补贴等,均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在后四年的本科学习阶段,济南市财政还将资助每生每年2000元。此外,“2+4”学生就业时,济南市将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被在编录用的学生,任教时间原则上不少于5年。

《中国教育报》2013年6月2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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